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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需要在懸臂的位置或是門架的位置布置交通道路標志牌時,標志的下側(cè)距地的高度距離,按道路相關規(guī)定的凈高度距離要求,通常情況不得低于5.2米。當2塊或超出兩塊的標志在同一個桿體上布置的狀況,靠下的標志的下側(cè)距地的高度距離允許比單獨一塊標志的布置高度距離縮短0.3米。
在道路有路沿、排水渠或行人道等位置,或有可能有車輛停駐、行人行走時,標志的下側(cè)到行人道或路肩的低高度距離為2.1米。裝在路肩位置的標志,其下側(cè)距路面的高度距離為1.8-2.5米,在一些特定的條件下,如在視覺上有所阻擋時,可酌情增高高度。裝在道路中間的分隔帶的標志,其下側(cè)距地的高度距離低為2米。裝在車流導引交通島、綠化隔離帶等非人通過的位置的標志,其下側(cè)距地的高度距離低為1米。標志若是裝于路邊較近的建筑物上時,裝配高度距離為2-2.5米;標志板外沿距路測實線或路肩邊界不得低于0.3米。在雪天較多的寒冷地段,交通道路標志牌的高度距離應綜合考量積雪的厚度和冰凍的厚度,可選擇通過可伸縮的桿體調(diào)節(jié)標志的高度距離。
1、更低是5.2米,5.5米,5.7米,尺寸是4米x2米,橫梁有4.5米差不多了,地基深度更低要1.8米,標牌材料有鋁板3.0毫米的。
2、此外,指路牌樣式也有相關規(guī)定,牌面及字體顏色:上方藍底白字(綠底白字),下方白底黑字;上方綠底面積占牌面總高度2/3,下方白底面積占牌面總高度1/3;立桿顏色一般為銀灰色。
3、公路交通標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以內(nèi),路測柱式交通標志的安裝高度應考慮其版面規(guī)格、所在位置的線形特點、是否有行人通行等因素。昆明標識標牌制作